每週一與四,我有固定運動的習慣。
週四參加了市立運動中心的有氧舞蹈課程,一班約40人,報名也常常滿班,
以我之前報名課程的經驗來看,算是罕見的狀況,可見課程的受歡迎程度。
喔對,這堂課是ZUMBA有氧,所以融合許多拉丁元素,跳著跳著總是充滿力量。
課程的進行方式,簡單來說就是老師的帶動跳,
老師個頭不高,約160cm,身材勻稱,苗條又有肌肉線條,就是那種令人稱羨的身材。
她總是穿著鮮豔又活力的服裝,在教室前方帶領我們,像絢麗又身手矯捷的精靈。
扭腰,踏併,跳躍,轉圈,整套動作流暢至極。
在每堂課我們都會學一段新的的舞步,而我的精靈老師編排的舞步非常多變,
對於沒有舞蹈底子又只上過一點有氧課的我來說,剛開始是真的跟不上。
沒什麼天賦也沒辦法啊,努力練習多少能勤能補拙吧!
跳不好沒關係的,開心才是最重要的。
我總是這樣勉勵自己。
套個遊戲的說法,如果人的各項天賦滿分是10分,
那看得我這個運動天賦大概只被上天點了2分的人覺得好生羨慕。
為什麼說自己才被點了2分呢?
當舞步只有腳的動作時,我能好好跟上,但是又加入手部動作後,會變得不協調又凌亂,還有總是記不起動作,又慢半拍。
喔對了,本人雖然在學生時期加入過音樂社團,
但非常不會數拍子,容易數著數著拍子就會被音調拉走,
連我先生都會笑我那種(笑
以前還會很自責難過,覺得自己笨又沒用,為什麼別人都可以但我不行。
但同時在成長過程中,也會發現自己比較擅長的事。
上天關了我這項天賦的門,也一定有幫我開啟另一項天賦的窗,
就做自己能做的事吧!
大概,有些人生下來就是要跳舞或唱歌的,
我深深地這樣覺得。
我喜歡音樂,也喜歡舞蹈,
但在這兩項上,我都不擅長,
不過,誰說喜歡就一定要學會他呢?
表達喜歡,可以有很多種方式。
喜歡音樂,可以是學會樂器;可以學編曲;
可以是打開音樂串流平台欣賞;
可以是走進音樂廳來一場交響樂鑑賞;
可以是研究音樂流派的歷史。
喜歡舞蹈,可以是走進教室學習;
可以走進表演廳給予舞者直接的掌聲與鼓勵;
可以是花錢贊助給自己喜歡的舞團;
可以是鑽研各種舞蹈的歷史與服裝;
也可以在網路分享自己對舞蹈的喜愛。
言歸正傳,
看著精靈老師協調又輕盈的流暢舞步,
以及班上的幾位舊生同學跳得如此輕鬆自在,又能記得每個動作,
我依然暗自期許,
如果繼續上課,不用到頂尖,
未來某一天我也可以像他們一樣,跳得如此自信。
現在依然期待著,每週四短短一小時,卻能帶給我熱情奔放又充滿喜悅的舞蹈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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